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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实质性作用的探索与实践

发布日期:2016-09-20    来源:市“两新”组织党务工作者协会第七片组(市直系统)课题组



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发挥党组织凝聚职工群众的政治核心作用,为社会组织更好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和活力,汇聚正能量推动社会组织更好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有效作用。本文试着就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实质性作用做一些探讨。

一、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的认识

(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社会治理作用的应有之意

1.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是党整合社会治理资源的基础。

社会组织本身的目标取向就是社会,而党执政的基础同样也在社会。因此,党组织进行有效的政治动员和政治整合关键在于实现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组织和领导,通过党组织的领导整合社会组织的资源,使之成为党执政的重要依靠力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发挥好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上的作用才能充分发挥出我们党的作用,使我们党在更大程度上赢得人心、凝聚力量,为实现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共同砥砺前行。

2.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是党引领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作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社会组织担负着越来越重要的中介服务及参与管理的社会职能,直接或间接地为国家和市场分担着部分社会风险,协调着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反映着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化解着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着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因此,需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利用社会组织增强解决社会问题的缓冲地带,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引导,保证社会组织自身健康发展,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服务奉献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是当前亟待解决的研究课题

随着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逐步推进,如何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实质性作用这一现实问题摆在眼前。十八大党章修正案中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在企业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201511月,中办《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指出,“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并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服务功也提出了相应意见。地方各级党组织也正在着手制定相应的贯彻意见。这些,只是原则性、方向性规定,社会组织党组织究竟如何在社会治理中发挥应有作用,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这就需要通过具体的探索实践加以研究、提升和发展。因此,研究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是亟待解决的研究课题。

(二)影响社会组织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的不利因素

社会组织既不同于政府部门,又有别于企事业单位,与乡村、社区等也有所不同,其本身也是复杂多样、差异性大。在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作用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及挑战。

1.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发挥缺少现成经验,需要探索实践

1) 社会组织民间性强、政治性弱,缺少完善的行政依托

社会组织自发产生于改革开放后的市场经济,他们不是政府和国家的附属机构,而是政治组织和体制外的社会组织,其行为不代表政府和国家的立场,因此,民间性强、政治性弱。这就决定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有效作用缺乏有力的行政依托,缺乏完善的党建制度安排,必然会影响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发挥。

 2)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复杂,管理运行不畅

当前,社会组织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管理机制尚未理顺,党组织隶属管理关系较为复杂。有党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区、街道、乡镇的“属地”管理体制,也有党组织关系回归行业党组织管理的“属业”管理体制。另外,还存在一些没有明确业务主管部门也不“属地”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空白地带。有些地方也在探索既隶属于业务主管部门又就近“属地”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的管理方式,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方式多样,出现管理交叉,运行不畅等问题。

3)党组织设立与社会组织设立不同步,党建工作滞后

    在大多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立与社会组织的设立并不同步,甚至明显滞后于社会组织的建立。党建工作赶不上社会组织自身的发展,且相关制度欠缺,体制机制不健全等,使部分社会组织在开展党建工作时,或被动行动,或措手无策等,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削弱了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乃至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发挥。

2.社会组织党组织作用发挥受到自身发展的影响

1)党建基础薄弱,工作流于形式

部分社会组织党组织基础薄弱。社会组织由于要着重解决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大部分精力放在主营业务上,对党组织建设花的力气小。在组织建设方面,存在着“有组织无活动,有活动无质量”的现象。在教育管理方面,标准不高、要求不严,部分党员的党员意识淡薄,“只有在交党费时才想到自己是党员”;少数农村户籍党员不愿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所在单位党组织,而是把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原籍,分享当地“红利”,成为“隐形党员”,不情愿参加组织生活,发挥不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 党员流动性大,组织建立难巩固

社会组织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决定了其要按照市场经济运行规律求生存、谋发展。社会组织自身运行的好坏,直接影响从业人员的工作,由于社会组织在劳动报酬、生存环境和科学管理等差别,促使从业人员本能地从盈利少、发展慢的组织向盈利多、发展快的组织流动,必然造成人员“来来往往”,跳槽、转行、返聘频繁发生,人员流动性大,党员难管理,队伍不稳定,组织巩固难,组织作用难发挥。

3)党建经验不足,工作缺乏活力

社会组织党建是一项新领域党组织建设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照搬照抄。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探索实践过程,还未形成较有规律性的制定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多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仍沿用机关、国企党建传统做法、采取几十年不变的方式方法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组织活动形式单调,内容枯燥,缺乏活力和吸引力,不能有效地调动和激发党员自觉关心、参与“党建强、发展强”工作,造成一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停止不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作用的发挥。

4)小规模社会组织,党建支撑力较弱

在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需要一定的财力、物力、人力等保障。一些规模较小的社会组织,人数少,财力和物力弱,支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保障力弱。另外,加上部分社会组织的掌门人是非中共党员,且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认识不足,对党建工作支持力度则不尽相同,表现在人、财、物等保障上自然弱化,在客观上削弱了党组织作用发挥。

二、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发挥作用的探索实践

近年来,社会组织党组织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实践,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弘扬先进文化、凝聚党员群众、巩固执政基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行业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为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尽到责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发挥其与基层群众天然联系的特点,及时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传达到基层、传达给群众并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大家了解、理解党和国家的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形成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共识,增强实现中国梦的信心,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如,注会行业党委从建立以来坚持以“大教育+短步快”宣教方式贯彻落实党的大政方针;2015年在全行业广泛开展“星火传承先锋接力”网络击鼓传花教育实践活动,扩大和拓展宣教面,活动成果上网展演一周点击播放率达51千余次。

2.正确履行党组织的服务职能。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开展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影响和引导社会组织不断转变服务理念,优化服务举措,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自觉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如,通过建立社会组织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征求党组织意见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等,参与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决策,献计献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同时,通过实行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开展各种类型的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等,调动党员群众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组织加快转变增长方式,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积极贡献。据统计,社会组织党组织历次开展的党内大项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查找和解决的问题80%以上是如何更好地服务和推动社会组织发展有关问题。

(二)勇于承担社会重大艰难任务,迎难而上,克难攻尖,为国家和市场分担部分社会风险

近年来,社会组织党组织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建立党员示范岗,实行党员先锋承诺,党员带头学习技术、带头研究创新、带头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员“平时工作看得出,关键时刻站得出,危急关头豁得出”,以实际行动团结带领群众迎难而上,攻坚克难,想方设法破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推动社会组织不断发展

(三)协调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关系,反映群众意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利益格局调整步伐加快、各类社会矛盾急剧增多、各界群众利益诉求日益多样的新形势下,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党的群众工作优势,把了解和反映社情民意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着力点,主动担当社会矛盾“调解员”,引导群众有序表达利益诉求。通过拓宽反映社情民意的渠道,建立工作网络,健全收集、反映机制,了解社会组织群众意见,把握民意,集中民智,反映民情。如,建立“党企”联席会议等机制,举办重大事项“党企”协调会、民情恳谈会、民主听证会,使党员职工代表与社会组织负责人面对面沟通交流,了解员工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和利益诉求,协调解决劳资矛盾摩擦,完善职工薪酬保障体系,设立关爱员工帮扶基金,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化解社会矛盾,分担市场风险。同时,通过开展“和合文化”建设,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做好协调说服工作,疏通和调节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另外,社会组织党组织积极利用组织资源和行政资源为社会组织发展搭桥牵线,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设法解决有关经营场所、资金、环境、项目等问题,促进社会组织和谐稳定发展。

(四)大力实施高素质人才培育工程,以先进文化育人,锻造栋梁之材,为社会治理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近年,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才干、提境界”的育人育才工程。一是“星火传承”工程。党组织发挥政治优势,传播党的优良传统,弘扬先进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高尚的道德素养,营造正确的价值导向,形成优良作风和形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二是国际视野培育工程。如:注会行业在“国际化建设年”中,通过实施“四个一”举措,着力培养“三个知识、一个能力”,即“通晓国际规则”、“掌握世界文明成果”、“了解世界发展最新趋势”、“具备国际交流技能”,提升注会从业人员素质和能力,为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人才支撑。三是高端领军人才工程。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打造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发挥社会组织育人用才主体作用,依托网上网下教育平台,定期开展系列化、个性化高层次专业培训、交流研讨;建立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基地,定期举办“EMBA课程培训班”、“企业家高级研修班”。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鉴定补贴、奖励专项基金,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和单位发放补贴和奖励,促进育人育才。如,近年来,杭州市注会行业党委大力实施“金鹰人才工程”,采取规划引领、龙头带动、组织推进、内外结合等方法和途径,探索实践培养党员精英人才新路子,推动和实现党员与人才的双向晋位,打造德才兼备的精英人才队伍,努力服务行业新发展。目前,杭州市注会行业有全国领军人才35人,省级领军人才6人。2012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胡少先荣获第三届杭州市杰出人才奖。

(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塑造良好形象,彰显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

坚持“服务组织发展,奉献社会事业”。社会组织党组织在服务社会组织发展的同时,注意引导社会组织关心社会事业,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创造价值。如,在安置剩余劳动力就业、参与帮助弱势群体、保护生态环境、支持教育发展、大众科普宣传、公益慈善捐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等方面发挥社会组织应有作用,履行社会责任,促进社会进步。又如,许多行协会商会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深入广泛地开展“送春风”行动和“学雷锋、树新风”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与防灾救灾、济困扶贫、捐资助学、爱心献血、免费专业咨询服务等活动,尽最大努力解决相关社会“热点问题”,为政府分担社会治理责任,彰显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价值,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需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需要协调与有关方面的组织关系,妥善处理好相关利益关系,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最大程度地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具体需要协调、处理好社会组织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群众之间等关系。

(一)社会组织党组织与上级党组织之间的关系

1.社会组织党组织与党政机关的关系

社会组织量多类杂,多头领导、交叉管理。目前,大部分社会组织党组织依行政机关党委审批设立,协会商会等党组织办事机构有的设在机关综合部门,有的在机关业务部门、还有的在地方的区、街道、乡镇等,相对应的上级党组织管理机构有组织人事部门、机关党委等。另外,社会组织党组织还隶属所在地“两新组织”党工委;部分省市委组织部门还在探索实践社会组织实行“双重”直接管理的路子,以推动“两新组织”党组织建设。面对这种现状,社会组织党组织势必要花精力妥善协调与党政机关的关系,取得上级党组织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在建好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同时,充分发挥其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社会组织党组织与同业上级党组织之间的关系

在社会组织党组织隶属关系上,除了要协调、处理好与党政机关的关系外,还要处理好社会组织同业上级党组织的关系,主要有三种表现,一种行业“条条为主”的垂直管理关系。如,注会行业党组织实行全国垂直管理。另一种是行业“块块”管理关系。如,律师行业党组织实行区域管理。第三种是自成一体的单一管理关系。前一种管理关系,在注会行业党组织全面实行了四年多,从实践运行情况看比较顺畅,党建与业务结合紧密,上下统一行动,不利之处是点多、线长、面广,管理难度大。后两种情况较为普遍,社会组织党组织上下级关系松散,自成一体,相对独立。不足之处,同业党组织行动不统一,差异性大,不能形成规模效应。

(二)社会组织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关系

1.权责关系。社会组织党组织与社会组织有各自的职责分工,在一定范围内行使责权。彼此要形成工作合力,就要处理好责权关系。一种情况是增强权责的交融性。通过主要领导交叉任职,增强行使权责的统一性,形成合力。另一种情况通过密切联系,增强责权的互补性。在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由一般党员担任的情况下,通过加强协调与沟通,取得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的支持保障,从而使“党建强、发展强”工作的相互促进。

 2.利益关系。社会组织党组织与社会组织在工作目标任务上具有趋同性。即通常说,“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党建服务发展,发展提升党建。”因此,社会组织党组织只有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党建工作,凝心聚力服务发展,全力支持社会组织建设,才能有效发挥政治优势,为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供智力和组织保障,并取得社会组织对党建工作认可、支持和配合。这就要求社会组织党组织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引导社会组织依法诚信经营活动,组织发动群众建言献策,及时发现和纠正社会组织违法经营、损害职工权益等不当行为,妥善协调利益关系,及时处理、化解问题和矛盾,形成“党建强、发展强”工作合力,促进社会组织持续、健康、和谐发展。

(三)社会组织党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员群众之间的关系

1.积极做好员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组织要发挥政治引领作用,首先要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统领党员群众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正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的现实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增强改革发展信心,确立自信、自强、自尊的主人翁意识,自觉投身于追逐“中国梦”的实践中,为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应尽的贡献。

2.切实维护好员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社会组织党组织依靠广大员工群众发挥社会治理作用,就要确保广大员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坚持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因此,要积极宣传贯彻宪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和督促社会组织自觉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员工应有权利和利益;建立健全关心关爱工作机制,关心员工的学习、工作、生活,带领职工代表大会正确行使权利,公正解决劳资纠纷和矛盾,帮助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强员工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和归属感,为社会组织的发展和国家经济社会建设尽力。

3.领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形成党建合力

群团组织源于基层,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做好群团工作是社会组织党组织走群众路线的一大保障,也是扩大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对工、青、妇等组织的领导,健全群团组织机构,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正能量,推动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社会发展变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四、社会组织党组织社会治理发挥有效作用的对策建议

基于社会组织党组织所处环境和任务的特殊性,在维护社会治理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监督保障、参与管理、自治建设等,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一)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关系

针对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存在多头管理、分散管理的现象,且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正在进行脱钩的实际,需要进一步理顺和规范社会组织党组织管理关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指出,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从2015年开始试点,2016年扩大试点,2017年在更大范围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相应的体制机制后全面推开。《方案》中规定,“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外事、人力资源服务等事项与原主办、主管、联系和挂靠单位脱钩”,并且对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党建工作管理关系作了相应规定。各地方党委正在研究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如,大连市委组织部、市委非公工委专门下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过程中保持其党的组织隶属关系不变通知》,就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过程中保持其党的组织隶属关系不变和党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问题进行了明确。对此建议:一是在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和过度期,行业协会商会保持其党的组织隶属关系不变,脱钩任务完成后仍应保持现有党组织隶属关系,以保持党建工作健康发展。二是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任务完成后,地方党委非公工委与“两新党工委”进行整合,设立专门的办事服务中心。三是进一步明确部分政治性强和关系国计民生协会商会党组织仍保留原有的党组织管理关系。如注会行业、评估行业和道路运输行业等。四是放宽党政机关退休后聘用担任党务工作者的相关条件限制,并给予相应的薪酬和必要的补贴。如:公务员退休后无车贴,聘用其搞党务应享受相应车贴等,以缓解现有优秀党务干部奇缺的现状。

(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制度机制

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由于社会组织的特殊性、复杂性、多变性和不稳定性,加上市场经济条件下诸多主客因素影响和制约,要把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的工作意见》等理论和政策层面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制度规定执行好,还需要继续做好深入广泛地探索实践,不断总结经验,研究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规律,形成长效管用的工作制度规定。尤其对《意见》指出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是党在社会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与中办《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提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两个作用”的一致性和差异性解读,及时统一思想认识。在领导班子建设上,除了明确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配备要求和交叉任职问题外,对担任党内有关职务是否享有同等行政职务待遇,给予相应的津贴,经费由谁保障等应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在党员退出机制方面,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对党员退出问题应作出更加明确、明细的规定,必要时可以通过专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一次党员践行先锋承诺登记,并清退不愿履行党员义务的不合格党员,纯洁党员队伍,夯实组织基础,促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

(三)进一步探索创新组织党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的有效途径

目前,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与“社会组织相关”的社会责任方面,另一个是与“社会相关”的社会责任方面,近年来,社会组织党组织依照中办两个《意见(试行)》提出的要求,围绕中心,积极发挥文化引领、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一步探索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参与深化改革、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意识形态、社会风尚、权益维护、公益事业和城乡差别及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发挥作用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建设,为实现“中国梦”贡献力量。

(四)进一步营造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的良好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强化意识,夯实思想基础。要强化宣传引导,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把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确保摆上位、列入席。二是有效激发党员群众积极性,齐心协力,推动社会治理工作向前发展。通过组织党员群众走向社会,走进社区,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树立好党组织很好社会形象,赢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支持,推动社会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力的不断提升。三是发挥群团组织整体效应,形成组织合力,更好地发挥社会治理作用。进一步加强对群团组织的科学领导,凝聚群团组织力量,开展因地制宜、健康和谐、富有活力的党建带群建活动,把党群共建与社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社会治理作用。

(五)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的有关保障

完善人、财、物的保障机制,确保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有效发挥作用。一是大力培养、选好、用好、激励好复合型党组织书记等党务工作者。社会组织的党建力量有限,需要地方党委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且在聘用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问题上给予更加宽松的政策,加大激励措施,促使广大党务工作者用心干事、主动干事、干好事。二是建立稳定、长效的党建经费保障机制。当前社会组织党建经费主要来源是财政补助、党费返还和自筹经费等,这些经费有限,且存在变数。尤其是规模较小社会组织党组织经费不足问题较为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党建工作的开展和作用发挥。因此,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经费保障问题的调查研究,制定明晰、长效、稳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经费保障机制,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三是建立更加有效的激励保障机制。在培养、使用党务工作人员工作上舍得花钱,为党务工作人员成长成才提供更加有利条件。要按照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新要求,进一步加大社会组织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精神和物质激励力度,激发大家“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凝心聚力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执笔:市注册会计师行业郑向明,卢颖)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2014年。

2.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两新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试行),2014年。

3.中共杭州市委《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加强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2011年。

4.张哲,《关于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职能定位的思考》,《求知》2014年第3期。

5.庞国梅,《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保障作用初探》,中共东莞市委政策研究室编著《东莞市各级领导干部研究文集》2007年版。